一、着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巩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加快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等,有力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十三五”时期,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占比一直保持在61%左右,是第一大支出。特别是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据统计,2020年义务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24万亿,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2.3%。其中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的比重为63.9%。
二、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截至2020年底,中西部22个省份725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约8万所乡村学校,受益教师129.8万人,人均月补助额375元。
在中央奖补政策的带动下,2020年全国有1056个非连片特困地区县也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地方投入资金141.8亿元。
三、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工作,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全国教师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教师总数已经达到1792.97万人,比上年增加60.94万人,增长3.52%,其中,特教教师增加6.11%,幼儿园教师增加5.44%,高校教师增加5.34%,有力支撑了教育改革发展。今年以来,共有191万人次通过认定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较去年全年增长28.7%。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要求,会同教育部加强对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服务,规范学校进人行为,严把教师进口关,提高新聘用教师素质。“特岗计划”是招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任教,任教的期限是三年。任教结束以后,特岗教师如果愿意留在当地,可转为当地的正式教师。中央财政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计划”今年拟招聘特岗教师8.43万人,实施16年来,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也已为中西部地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103万人。
四、着力补齐农村师资短板。针对农村师资的短板和弱项,中央财政先后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优师计划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和政策,支持地方持续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06-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300多亿元,支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各级财政也积极安排相关资金,配合教育部门抓好落实。通过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农村教师“下不去、教不好、留不住”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五、推动职称评定政策倾斜。截至2020年底,中西部22个省份725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约8万所乡村学校,受益教师129.8万人,人均月补助额375元。在中央奖补政策的带动下,2020年全国有1056个非连片特困地区县也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地方投入资金141.8亿元。
在职称评定上,教育部正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继续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倾斜政策。
六、监督指导教师减负,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减负不仅是广大教师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教育部高度重视的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清理规范影响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让他们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中,激发他们的专业发展动能和教育教学热情。
教师减负政策实施近两年,各地也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出台了教师减负措施及清单,下一步,教育部也还是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将教师减负工作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推动教师减负工作取得实效。